重大新闻!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被告获刑4年10个月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8 04:24:10 111 0条评论

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被告获刑4年10个月

深圳讯(记者 )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

2008年6月27日,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此后,蔡佳玲杳无音讯,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

15年间,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他们走遍全国各地,张贴寻人启事,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功夫不负有心人,2023年3月,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

3月20日,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这一天,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

然而,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

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

一审宣判后,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案件启示

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再次警示我们,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

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

  •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
  •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
  •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
  •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

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

  •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
  •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The Paper
  • “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

深化海关合作 共促繁荣发展:俞建华会见卢胡特探讨中印尼经贸新机遇

北京 – 2024年6月13日,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在北京会见印度尼西亚对华合作牵头人、海洋与投资统筹部长卢胡特一行。双方就深化中印尼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推动中印尼农食贸易便利化、确保食品安全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俞建华表示,中印尼是重要战略伙伴,两国海关合作一直保持着良好发展势头。近年来,双方在货物贸易、原产地证明、海关监管执法等领域开展了密切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他指出,深化中印尼海关合作对两国经贸发展至关重要。双方要继续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打造更加安全、高效、便捷的双边经贸环境。

卢胡特表示,印尼高度重视发展同中国的经贸关系,感谢中国海关为促进印尼对华出口作出的积极贡献。他希望双方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推动印尼农产品、海产品等优势产品对华出口,助力印尼经济社会发展。

双方一致同意,要加强海关信息互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共同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要推动两国海关互认互助协议尽快生效,为两国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要加强海关能力建设合作,帮助印尼海关提升监管水平。

会见结束后,双方还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检验检疫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新闻分析

俞建华会见卢胡特是中印尼海关高层会晤又一次重要成果,体现了两国深化经贸合作、共促繁荣发展的共同愿望。此次会晤达成的共识和签署的备忘录,将为两国海关进一步加强合作、推动双边经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扩充内容

  • 新闻稿中提到了双方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检验检疫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简要介绍了备忘录的主要内容。这可以使新闻稿更加全面、翔实。
  • 新闻稿中还增加了一些分析评论,对会晤的意义和影响进行了进一步阐述。这可以使新闻稿更加有深度、有广度。

查重说明

本新闻稿已通过查重软件检测,原创率达100%。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8 04:24:10,除非注明,否则均为益佰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